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辅导员10名,其中岗位1为入住男生宿舍辅导员,限男性,4名;岗位2为入住女生宿舍辅导员,限女性,3名;岗位3为研究生辅导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志愿者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根据入伍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4.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7.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9日
2.报名网址:***
(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
3.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表中贴照片处须粘贴报名者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提交的佐证材料需有签字和盖章。以上材料拍摄图片按顺序贴入《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投递材料。
5.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2.笔试:根据报名条件择优进入笔试;
3.现场确认:需携带简历材料一份,报名时填写的《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打印稿,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面试资格;
4.心理测试;
5.面试;
6.体检:须至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7.考察:拟录用人员须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适岗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经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8.公示;
9.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作为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11859(学工处)、025-85811051(人力资源处)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11025(纪委办公室)
搜索更多关于南京市教师招聘信息点击此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0年9月27日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