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草场门校区)及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新河西路6号(石湫校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社团负责人;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
(七)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上述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7月31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7月12日09:00-2022年7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2年7月12日09:00-2022年7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7月12日09:00-2022年7月22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7月12日09:00-2022年7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2022年7月12日09:00-2022年7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缴费相关事宜式将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网址:***)中发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内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专职辅导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的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岗位。
3.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7月30日;面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8月6日;资格复审、考试具体安排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2.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将对入围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请应聘人员另提交复印件一份。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已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6226192、(025)5622619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622617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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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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